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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草案。

刊登日期:2024/1/31
發文日期:2024/1/19
發文文號:府教特字第1130016454B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草案相關條文修正內容詳如草案條文對照表。
二、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與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三、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一)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二)電話:037-337811。
(三)傳真:037-324626。
附件:
  • 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草案總說明、對照表、草案全文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